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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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庄羽将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诉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等。
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但郭敬明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7]。
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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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法院还认定郭敬明的抄袭与出版行为给庄羽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判决其赔偿庄羽精神抚慰金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8]。
郭敬明拒绝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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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郭敬明通过经纪人将赔款支付给庄羽,拒绝按判决书规定向原告公开道歉。[9]2006年6月15日,庄羽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2006年12月13日,该法院接受申请并将判决公告刊登在《中国青年报》上[10]。
郭敬明的部分粉丝因此案对庄羽产生仇视情绪,在社交媒体上多次攻击庄羽[11][12]。韩寒在2006年在博客以“狗护主”批判郭敬明粉丝的行为[13]。庄羽在2010年在博客上发表《写给郭敬明粉丝的一些话》回应郭敬明粉丝的攻击[14]。
2014年,琼瑶诉于正抄袭案胜利后,庄羽通过微博发布博文《由琼瑶女士胜诉想到的[15]》,回顾自己诉郭敬明官司的细节。
郭敬明被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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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以导师身份参与《演员请就位》节目录制并播出[16],此事于2020年12月22日,被宋方金、余飞等111位影视从业者发起联名抵制,指责郭敬明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检讨,还在网络平台和电视台上卖弄其「成功学」,是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文贼」[17]。宋方金隔日联名抵制名单新增45位影视从业者,呼吁媒体平台应停止对有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和抄袭剽窃者不该成为社会榜样[18]。
2020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侠客岛》发表提名为:“影视抄袭剽窃者,怎能成为榜样?”的文章[19]。
郭敬明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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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零时,自案发后15年,郭敬明在新浪微博发表就抄袭事件的道歉文,提出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全部收益赔偿给庄羽,若庄羽不接受赔偿则捐给公益慈善机构的提议[20]。当日上午,庄羽在新浪微博回应接受道歉,并建议将赔款用于共同成立“反剽窃基金”,此提议被郭敬明接受[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