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二次大战后,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代,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并于民国35年(1946年)5月1日将其改组为“台湾电力公司”,并采用于右任题字作为公司名称之标准字。当时全台湾电力系统总装置容量为27.5万瓩,但因受战火破坏,可用电力仅为3.3万瓩;经过多年复建,台电的发电装置总容量达到36.3万瓩,主要以水力发电为主。之后随著台湾经济的快速发展,台电遂开始实施长期电源开发计画,并著手建立现代化电力系统,加强兴建输电网络。自民国51年(1962年)起,火力发电量首度超过水力,最高时更达到百分之77.2。但随著1970年代的两次全球性石油危机的影响,台电开始进行发电来源多元化政策,并开始建置核能发电厂。
中华民国政府于台湾电业之发展沿革可划分为如下六个时期:
接管修复时期(民国34年至42年):水力为主
民国35年5月1日台湾电力公司成立。民国42年,装置容量36.3万瓩,水力发电占93.7%,火力发电占6.3%,发电设备以“水力为主”,并由机电处负责后续修复工作,进行第一期修复工程,从圆山发电所移设相同型式的三台单相7MVA变压器,供日月潭第一发电所第4台2万瓩发电机恢复供电,并修复该所及第二(钜工)发电所部分双母线,修整补换铁塔,恢复南北干线一统为140kV系统供电,同时将最早从万大移设之三相11/110kV 20MVA主变引接到万大-钜工110KV线上,汇集万大发电,利用也是万大移来钜工之110/140kV 35MVA联络变压器(原为日人兴建154KV东西联络输电线时,供万大机组11/110kV主变,升压154kV之用)升压并入140kV系统。
民国40年11月完成东西联络输电线东起铜门,西达雾社之万大发电所,的66kV输电线,线路长达44公里
初步扩充时期(民国43年至54年):水火并重
民国45年(1956年)一次系统全面回复154kV之台湾电力系统图,总装置容量520.4MW
民国45年,美援资金导入台电,主线140kV电力系统提升回复日治时期的154kV,
自民国51年起,火力发电量首度超过水力,使电力系统由以往之“水力为主”进入“水火并重”时期。
火力高度开发时期(民国55年至63年):火主水从
民国5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工业迅速起飞,用电量剧增,台电公司乃开发大容量高效率之火力,电力系统由“水火并重”进入“火力为主,水力为辅”时期。 在输变电系统方面,完成全长330回线公里之345千伏(345kV)超高压输电线路,以提升输电容量及稳定供电系统,民国59年起,一次系统电压154kV提升为161kV运转,二次系统33、66kV提升为69kV,配电系统3.45kV改为11.4kV,同时可以降低当时线路损失估计约2千万度,增加无效电力约2.5万乏,并解决部分地区电压偏低现象。
核能发电发展时期(民国64年至74年):能源多元化
民国63年及69年,为因应石油危机后之能源情势,政府能源政策改采发电来源多元化政策。一方面推展核能发电,至74年先后完成三座核能发电厂,装置容量达514.4万瓩,同时继续引进大容量高效率火力机组,电力系统因核能电厂加入而进入“能源多元化”时期。
促进电力供需平衡时期(民国75年至82年):需求面管理
民国75年至79年间,备用容量渐感不足,故本时期除适时兴建大型火力、开发优良水力外,乃积极推行时间电价、可停电力、节约用电,并鼓励汽电共生发电等,力求电力供需平衡,电力系统进入“需求面管理”时期。
开放发电业时期(民国83年至95年):开放民间经营发电业
民国80年代起,电业自由化逐渐蔚为全球风潮。由于国内用电迅速成长,电源开发因地狭人稠而日益艰难,政府乃顺应世界潮流,开放民间兴建电厂以加速电源开发,台湾发电市场进入“开放发电业”时期。
节能减碳时期(民国96年至110年):
自民国95年起,国际化石燃料价格大涨,严重冲击电业的经营环境。台湾自产能源缺乏,为确保电力事业永续发展,在供给面发展低碳电力,在需求面全力推动节约用电及提升用电效率。至此,台湾电业市场进入“节能减碳”时期。
过渡期(民国111迄今)
自民国111年起,为了推动绿能发电,将仅存的核能都关闭,以火力发电为主,绿能为辅。